门诊就诊须知_南陵县中医医院

门诊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作者:魏培    来源:宣传中心    
  1.  首次就诊,实名建卡,将社保卡、农合证、医照证、临时卡(补换卡期间)等交于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关联。
       2.   生育险患者的门诊计划生育手术,不能使用社保卡结算,须全额垫付,回单位报销。
  1. 老年人、无业居民及超转人员,首诊必须在社区就医,需经转诊后方可到我院就诊,急诊除外。
  2. 我院非工伤定点医院,工伤人员在我院就诊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我院目前办理的门诊特殊病病种为: 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特殊病结算地点:门诊三层特殊病收费窗口。
  4.   北京市医保中心明确要求处方用药量:急性病,不超过三日:慢性病不超过七日;; 行动不便者可开两周药量。
  5. 我院为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中医专科医院,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A 类医院,北京市参保人员均可到我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