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告知_南陵县中医医院

医保患者告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作者:魏培    来源:宣传中心    
  • 医保患者必须采取实名制就医。如您持他人医保卡就医,按照医保规定,本次就医费用应自费缴纳。医师将为您开自费处方.
  • 家属代开药:对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依据: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64号)
  • 医保患者开药量:药量执行急诊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者开两周量。
参保人员在开出的药品少于3天以上的药量时,才能再次开具下一疗程同一个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