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时间:每周二、五、六、日下午15:00—19:00,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二、探视危重病人凭病危通知单可随时探视。
三、当日手术病人,可准许其家属凭手术通知单探视。
四、因病情确需陪住者,由病房主管医师决定,病房护士长发给陪住证,陪住人员换班应在病房一层门口进行。
五、探视陪住人员要服从医护人员管理,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六、探视具体办法:
1.每位住院病人每次探视人员不得超过5人;
2.探视家属需先在医院大门口探视接待室领取探视证,每张探视证交押金2元;
3.结束探视后凭探视证到发证处退押金;
4.探视家属请于晚19:00前离开,办理押金手续,过时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