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室留观须知_南陵县中医医院

观察室留观须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作者:    来源:    

1. 经急诊医生诊查后需留观察者,经由分诊护士安排到观察室留观。

2. 观察室内要保持清洁安静,室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避免病床及床旁桌上放置过多物品。

3. 病人及家属不得私自使用室内电源。不得随意挪动病床及床旁桌等室内物品。

4. 观察室留观病人陪住限一人,避免老年、孕妇及行动不便家属陪伴,特殊情况下经值班医生准许,可暂留二人。

5. 病人所使用的医院物品,由于病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病人的剩饭菜,不得倒入洗手池内。

6. 留观病人应在指定床位休息,不得随便更换床位,以免发生医疗差错。

7. 陪住人员不得带行军床或躺椅来院,不得躺在病人床上休息。白天不得躺在楼道候诊椅上休息。

8. 陪住人员应陪在病人身边,紧急情况需要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医生护士。

9. 经急诊医生检查可离院患者,必须先到分诊台办理手续后方可离院。

10. 留观病人应使用本科配备床套、棉被、被套、枕头、棉褥等物品,不得将医院物品带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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