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中医医院
工程及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邀请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南陵县中医医院拟对我院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现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南陵县中医医院工程及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的方式确定具备资格、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我院提供工程及服务类招标代理(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服务,以及控制价编制、项目论证等相关专业服务。
三、资格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应具有:
1)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较为稳健的财务经营状况,需提供最近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半年内三个月的缴纳证明记录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遴选报名须知: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单位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⑥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⑧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11:00止,每天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陵县中医医院门诊楼6层招标办公室(审计处)
联系人:郝欣 联系电话:52176611
五、遴选时间、地点
(一)遴选时间:2016年6月22日15:30
(二)地点:南陵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层会议室
六、遴选评比方法:
商务部分: 50 分
技术部分: 30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请各申请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涵盖上述评比内容(包括不仅限于),格式自拟、要求清晰明确,由项目经理本人进行现场述标。同时要求文件份数1正4副,采用非活页装订。
七、联系电话:
010---52176611 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