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中医医院关于禁止吸烟的规定_南陵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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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中医医院关于禁止吸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10-24  作者:控烟委  来源:本站原创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创建无烟医院,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区域的划分,即医院内所有的室内场所(吸烟室除外)。

  二、全体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严禁在禁烟区和公共场所内吸烟。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休座谈会,宣传在院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并开展吸烟与健康的教育。

  四、各科(处)室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开展宣传和检查工作,并根据上级机关有关禁烟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科室切实可行的办法。

  五、保卫班和保安队在对门诊和病人房的巡逻工作中,必须及时劝阻在禁烟区吸烟的患者及家属。

  六、对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烟而不听劝阻者,可及时通知控烟执法员给予处罚。

  七、此项工作与院内科室考评挂钩,凡执行本规定做出成绩的科(处)室给予表彰奖励,凡违反规定并屡禁不止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扣罚科(处)室的管理分,并取消参加院年终评比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