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突破助火针焕发新活力_南陵县中医医院

五项突破助火针焕发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2-01-10    作者:针灸科    来源:本站原创    

火针疗法,是用一种特制的针具,经加热烧红后采用一定的手法刺入到人体的腧穴或患处,以达到祛除疾病目的一种针灸治疗方法。
   贺普仁教授从20世纪60年代起首先发起和倡导了火针疗法的临床使用。他提出“贺氏针灸三通法”理论,以火针为主的温通理论体系为其主要组成部分,丰富了火针疗法的病机学说,规范了火针操作方法,归纳了注意事项和禁忌证等,使这一古老疗法焕发了新的活力。

    突破热病用针禁忌

    火针借火热之力刺入穴位,属温法,具有温阳祛寒、疏通气血的作用。因此,临床多用来治疗寒邪为患、偏于阳虚诸证。一般认为只适用于祛寒,不可用于热证。但贺老经临床证明,火针可以治疗一些热证。古人曾提出“以热引热”,“火郁发之”的理论。热毒内蕴,拒寒凉之药不受,清热泻火之法没有发挥作用之机,而火针疗法有引气和发散之功,因而可使火热毒邪外散,达到清热解毒的作用。临床可治疗乳痛、颈痛、背痛、缠腰火丹及痄腮等。

    突破面部用针禁忌

    古人认为,面部禁用火针。如高武在《针灸聚英》中提到:“人身之处皆可行针,面上忌之。”因火针后,局部有可能遗留小疤痕,加之古代火针较粗的限制,因此古人认为面部应禁用火针。
    贺普仁教授认为,面上并非绝对禁针区,在操作时选用细火针浅刺,不但可以治疗疾病,如三叉神经痛、面瘫、面部痉挛等,而且还可用于针灸美容,如祛班、祛痣。只要掌握操作要领不会出现永久性疤痕,因此禁用火针在面部,不是绝对的。

    突破留针禁忌

    古人认为,火针不留针,针后速去针。如高武在《针灸聚英》提到:“凡行火针,一针之后,疾速便去,不可久留。”
    然而,贺普仁教授总结火针留针问题上有快针法和慢针法:火针治疗大部分不留针,以快针法为主;也有部分病证需要留针,留针时间在1~5分钟之间,留针期间还可行各种补泻手法。
    贺普仁教授认为,慢针法具有祛腐排脓,化瘀散结之功,主要适用于淋巴结核、肿瘤、囊肿等。此外,取远端穴位治疗疼痛性疾病时,也需要留针5分钟。

    突破连续施用禁忌

    贺老突破性地确立了火针施术间隔时间。传统认为,“凡下火针须隔日以报之”。而贺老结合多年临床经验提出,火针施术间隔时间应视病情而定,急性期与痛症可连续每日施用火针,但不应超过3次,慢性病可隔1—3日一次。

    突破治疗病种范围

    《内经》提到火针疗法的适应证有:痹证、寒证、经筋病、骨病。《针灸甲乙经》强调火针的适应证为痹证和寒证。《备急千金要方》将火针疗法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外科的疮疡疖肿。《针灸资生经》将火针的应用大大扩展,最早应用于内脏疾病,涉及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腰痛等疾病。明代是火针疗法的鼎盛时期,《针灸聚英》系统整理火针,应用范围更加扩大。到清代应用范围更加广泛,用于眼科、瘰疬、痰核。
    贺普仁教授根据临床需要,挖掘、应用、发展了这一传统的治疗方法,扩大了临床上的适应证,使火针疗法的治疗病种达100多种,特别对于一些疑难病证取得了很好的疗效,如癫狂、耳鸣、耳聋、外阴白斑、肌肉痉挛、麻痹、麻木、湿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