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病患者首次持卡就医的通知_南陵县中医医院

关于特病患者首次持卡就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2    作者:医保办    来源:    

根据《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37号)》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门诊特病医保患者就医的费用结算将按照住院类业务结算,凡是参保人员未持社保卡办理过门诊特殊病种审批的,首次持社保卡进行门诊特殊病或住院治疗前,参保人员应先持社保卡和《医保手册》到区县经办机构更新社保卡内信息。否则,您的就诊费用将不能正常结算。

    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