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保患者朋友:
欢迎您持社保卡来我院就医!
当您来我院就医时,请务必携带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医保手册》)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无论您是否持有我院的就诊卡,在第一次持社保卡就医前请您一定要携社保卡、《医保手册》先到“办卡处”进行卡关联,然后再到挂号处挂号,未进行卡关联而发生的门诊费用无法报销。
挂号后请您持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请您主动向大夫出示《病历手册》,如果在就医时您未主动出示《病历手册》等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看完病后请您持社保卡到门诊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您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清单和处方等相关清单。
请务必做到持社保卡挂号、持社保卡就医、持社保卡结算,以保证您在我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即时报销。若未持卡,则本次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只有当您因急诊未带卡或者是计划生育、工伤、企业欠费、补办社保卡期间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持相关证明按原渠道到区医保中心报销。特别是企业欠费、补办社保卡期间门诊交费时一定要出示相关证明。
您可登陆北京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bjld.gov.cn/)或通过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北侧)查询您社保卡的相关信息。也可拨打社会保障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和北京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查询或社保卡的挂失。